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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貨型賣場的 123 法則:100 項上架、20 項現貨、3 項主攻

首次發布:2021-11-10
最後重整:2026-09-04
文章類型:長期方法論
適用對象:經營百貨型、多品類或低客單價賣場的電商賣家

一句話結論:百貨型賣場可以用「100 項上架、20 項現貨、3 項主攻」分配商品深度,但這是起步用的經營框架,實際數量要依需求、毛利、補貨速度與資金調整。

我提出 123 法則,是因為百貨型賣場同時需要選擇感、可出貨性與明確主力。三個數字各自解決不同問題,不能只做其中一項。

100 項上架:讓顧客有東西可以逛

百貨型賣場常有低消或湊單情境。商品太少,顧客進店後很快就看完,也找不到能一起帶走的品項。我用 100 項當作「有基本選擇寬度」的起步檻,不是所有類別都必須遵守的硬規則。

20 項現貨:先守住整張訂單

從已上架商品中,挑出最常被購買、最容易與其他商品一起下單的品項備現貨。顧客一張訂單買了 20 項,如果只缺 1 項,整張訂單的出貨體驗都可能受影響。

現貨清單應依銷售與補貨資料滾動調整。賣得慢、保存期短或占用資金高的商品,不必為了湊數硬囤。

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工作,對應「3 項主攻:讓賣場有清楚優勢」

3 項主攻:讓賣場有清楚優勢

我會從現貨中再選 3 項主攻商品,要求它們在價格、品質、供應或服務上至少有一項明確優勢,再集中圖片、文案與廣告資源。百貨店可以品項很多,但不能沒有被記住的核心。

每週檢查 4 組資料

互動檢查表

每週檢查 4 組資料

逐項確認後打勾。

哪些情況不適合照搬 123 法則?

  • 高單價、客製化或預購商品,本來就不靠大量 SKU 湊單。
  • 供應商能快速直送,店家不必自己備 20 項現貨。
  • 保存期限短、尺寸顏色組合多,囤貨成本高於缺貨損失。
  • 賣場仍在測試需求,尚未找出能主攻的 3 項商品。
女性與供應商確認樣品,對應「案例來源」

案例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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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
更新紀錄

2021-11-10:提出百貨型賣場上架 100 項、20 項現貨與 3 項主攻的 123 法則。

2026-09-04:補充三組數字各自的目的、資料檢查方式與不適用情況。